約聘住院醫師離職程序

要離開待了三年多的醫院 (VGHTC) 了,最後一關就是離職程序,手續頗為繁瑣,紀錄一下。

電話辦理,消除紀錄

網站下載離職清單,依序去電各部門,報告卡號,將紀錄消除,如有未完成業務,需至各單位完成之。

需前往的單獨部門

依序前往下列部門

  1. 福利社
    • 退「加股金」 100 NTD
  2. 資訊室
    • 停用並繳回公務電話
  3. 出納組
    • 可請幫忙列印該年度扣繳憑單 (如能自己列印則免)
  4. 人事室
    • 列印離職簽單
    • 繳回職員證、職章
  5. 本科部 (eg. 外科部)
    • 領回執業執照
    • 科部主任簽章
  6. 人事室
    • 繳回離職簽單,換領離職證明
    • 領健保退保證明

約耗時半日

大約 2 小時,但如果遇到承辦人員不在,主管無法簽章,將花費更久的時間。

其他

離職後,如暫無復業的打算,需於三十日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。(醫師法第 10 條) 先至醫師公會辦理退會,再至衛生局辦理歇業。以台中市為例,至新市府大樓第 22 號窗口辦理即可。

醫院的離職程序雖然可以提前三日辦理,但是醫師公會及衛生局必須等到正式離職日期之後,才可辦理。

每個月從薪資中提撥一筆為數不少的離職儲金,據了解,離職後約兩個月會撥至薪資帳戶,故薪資帳戶暫時不可關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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